如果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国家专利制度被纳入贸易体系,发明者将实现更高程度的专业化分工,技术发明和生产率增长也将随之加快。然而,在现行安排下,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并不承认外国发明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权利主张。当前,世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一套新的贸易规则框架,以促进人类思想跨境交流。
经济增长本质上由生产率增长驱动,而生产率增长又依赖于新技术的创造。在当今世界,这类创新越来越多地是通过企业和国家之间发明者的协同合作而产生的。然而,五十多年来生产率增长一直乏力,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贸易规则存在漏洞、以“强制技术转让”为手段的知识产权重商主义,以及国家专利制度的削弱。这些因素将草根发明者排除在外。当前环境下,只有实力强大的参与者才能进入市场,实际上使数以百万计的创意被排除在全球市场之外。
显然,需要一种更加合作性的战略。1我们认为,框架,即基于专利制度保护和执行机制的跨境技术交流框架,能够释放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创造力2。只要规则得当,一个非歧视性的开放专利技术市场(正如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设想的那样)将激励更多的跨境合作。
。我们认为,框架,即基于专利制度保护和执行机制的跨境技术交流框架,能够释放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创造力。只要规则得当,一个非歧视性的开放专利技术市场(正如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设想的那样)将激励更多的跨境合作。
当然,要使这一倡议行之有效,将面临重大挑战。我们需要一个全球性框架,将通过发明实现互利共赢的原则付诸实践,并且涵盖所有人,无论其原属国籍为何。这意味着进一步将现有专利制度纳入贸易体系,尊重发明者,并采纳与新兴数字经济相容的共同规则。
重点应放在通过专利许可和转让市场实现生产率提升,方法是试验不同规则,并实施那些能够产生理想结果的规则。这种制度性学习过程很可能会改变贸易体系,并推动更多的跨境合作。
然而,目前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正在阻碍增长,因为这些规则未能激励企业通过交易或许可的方式彼此“共享”技术。如果一家专注于特定发明的企业能够获得另一家企业专利组合中的部分许可,即便只是边缘性的部分,它也能更加专注于自身最擅长的专业领域。
因此,专业化分工将带来更具生产率的发明。所需要的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规则,通过建立思想贸易市场,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思想贸易市场,为这种专业化分工创造条件。有了这样一个市场,投资将流向生产率提升最大的领域。
在我们设想的框架下,强制技术转让等做法将受到遏制。将市场准入与技术转让挂钩确实能使发展中国家“赶上”发达国家,但也削弱了长期生产率增长的前景。由于专利贸易使发明者无法从中获益,强制技术转让实际上摧毁了思想市场。
此外,实施这种做法的国家会将本国发明者驱赶至那些保护其权利的国家,从而削弱自身的经济潜力。这种做法类似于都铎时期英格兰授予皇家专营权以充实国王金库的做法。这一重商主义政策于1623年被《垄断法规》废除,该法规将财产权授予“真正的最初发明者”,从而确立了英格兰的专利制度。
然而,自1952至1954年期间以来,发达经济体一直采用“非显而易见性”(美国)和“创造性步骤”(欧洲)作为专利授予标准。这些概念实际上以“长期努力”取代了“天才灵感”的原则,结果是“边际”发明比“基础性”发明更容易获得回报。由于人们只需为现有产品增添“功能”,因此投资于高风险的新型生产率提升技术的动力减弱了。创立于1474年威尼斯、已有五百年历史的尊重发明者原则,如今已被弃置一旁。
但是,只有在建立有效的基于规则的激励机制的前提下,创建国际专利市场才可能推动生产率提升技术的增长。这需要三个步骤。第一,世界贸易组织需要5开始外交进程,将自身转变为一个能够执行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市场原则的机构。因此,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范围可能会缩小,因为在这一领域,可能需要设立排除成员国的条款以确保合规。
其次,为启动制度性学习进程,世界贸易组织将鼓励成员国试行关于专利贸易的新规则。规则一经确定,即纳入现有条约。最后,世界贸易组织将在参与国之间,以及在任何希望加入或重新加入该集团的国家之间,执行这些规则。
将国家专利制度纳入全球贸易框架,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发明者之间的合作、共享与交流创造强大的激励。与此同时,由于存在被新世界贸易组织“驱逐”的威胁,尤其是贸易收益的损失,基于滥用知识产权的策略将日益失去吸引力。
新体系将赋予各地的创造性人才以力量,包括最不发达国家的人才。我们所需要的大规模繁荣,依赖于草根创新,以及一种非物质主义的“创造文化”,这种文化旨在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类潜能,而不仅仅是满足基本需求4。
时间不等人。我们应着手探索将专利市场纳入贸易体系的各种方案。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中国以及众多发展中国家均可发挥重要作用。那些不参与其中的国家可能会落后,正如1600年代西方国家扩大专利制度并迅速发展时,世界上大部分地区所经历的那样。
让变革开始吧!
参考文献:
1 参见 Ullberg,《专利市场中信任与互惠的语言:对交换思想中解决不确定性的信息所涉财产权的社会学分析》,IP2 胡佛研究所工作论文 WP#15016(2015年12月):https://hooverip2.org/working-paper/wp15016/
2 参见 Ullberg,《思想贸易:专利市场的绩效与行为特性》(纽约:Springer-Verlag,2012年)。
3 参见《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WIPO知识产权立法文本数据库(1883年3月):https://www.unido.org/sites/default/files/2014- 04/Paris_Convention_0.pdf 。
4 关于这些观点的进一步阐述,参见 Phelps,《大众繁荣:草根创新如何创造就业、挑战与变革》(普林斯顿,2013年)。



